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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直資學校有問題 陽光政策可掃除流弊

明報 2010-11-25 A04 | 港聞 | 社評 據本報得到的一份資料,顯示審計署調查全港77 所直資學校,發現九成以上存在大大小小問題,其中一些學校獲准亂加學費,反映教育局的監管十分鬆散,另外被認為情節最嚴重的真道書院購樓事件,校方迄今仍未坦誠交代,教育局應該嚴肅處理。總的而言,直資學校有存在價值,當中大多數學校只要加強監管,學校自覺完善校政,則直資學校仍然可以發揮職能;如果實施陽光政策,增加學校財政透明度,可以減少滋生流弊,也有利加強學生、家長、社會對有關學校的信心。 多收學費應回饋學生限令真道交代違規指控 審計署的報告發表後,家長和公衆都希望盡快知道哪些學校出了什麼問題,特別是有學校涉及亂加學費,有學校被揭發以儲備購買了3 個物業,有學校則投資了價值7100 萬元的股票和基金,事態顯示部分直資學校的營運和管理出了大問題,家長從子女利益出發,當然想知道子女所入讀學校的情况。我們認為,教育局應該正式公布有關資料,從資料披露開始,整頓和改善直資學校。 從本報所得資料,顯示差不多全部學校都有問題,不過,其中不少涉及的校政管理問題,性質不算嚴重,包括例如校董會組織、註冊有問題等事宜,性質較嚴重者有兩大類,一是有11 所學校亂加學費,另外就是審計署實地調查發現違規較嚴重的4 所學校。關於亂加學費,涉及的11 所學校,其中8 所報細盈餘,3 所誇大赤字,從而大幅度加學費,增加家長負擔。另外,有學校則在折舊上做文章,把原本100 萬元折舊,報大數為1200 萬元,藉此大加學費。個別學校刻意低估學校財政狀况,或是選擇性向家長披露,使家長未能全面了解學校財政情况下,繳交了不必要的學費。我們認為學校這樣做是不道德的,有關學校應該承諾日後減學費,以洗脫斂財之嫌;教育局也應該督促有關學校減學費,以彌補監管疏失的責任。另外,教育局或直資學校議會應該合作制訂劃一準則,杜絕直資學校胡亂申報財政狀况,使學校再無藉口亂加學費。 至於違規情節較嚴重的4 所學校,教育局必須嚴令整頓,例如以巨額儲備投資股票、基金的學校,教育局應該限期更正,回復以儲蓄或存款處理儲備,否則就要剔除他們的直資學校資格。因為涉及公帑資助,絕對不容許出現炒賣股票的情况。 這 4 所學校之中,真道書院的違規情况最受關注。首先,真道涉及以校長名義,用學校儲備購買3 個物業,事前未交校方審批,有物業在2007 年3 月獲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