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 P20 | 評論/投資-中港評論/國際投資 | 政治學視野 | By 鄭赤琰 2002-03-16 最近香港的學術界議論紛紛,議題不少,有的為大學的私營化問題探討,有的為大學如何定位或排位在爭吵,更多的是討論有什麽辦法可為大學教授、大學經費、大學資源作更好地「瘦身」或「善用」。而大學當局則感到了「山雨欲來風滿樓」,開始了他們的「執生」打算,有的展開了一刀切的「屠老」行動(人類學家發現敬老與屠老是一個族群或社會組織興衰的分水嶺)。有的則從副學士學生身上找求生資源;有的則想到借外國著名大學的功力來救命;有的則吵政府要外來的生源,以求養生之道;林林總總,讓有宏偉大學教育抱負的教育家不忍卒睹。 要自發地求出路 不錯,一個社會的轉變,作為這個社會的最高教育的「廟堂」,必須負起的責任,不是自我求生(若落得如此下場︰這與「難民」有何分別?!),不是「遵照」(conform)什麽上命,而是對國家與社會的發展持著既通且靈的智能,前者是聽命的取態(to be conformed),而後者則是啟發的職守(to inform)。即在一個社會的巨變仍未打到頭上來之前,大學不能後知後覺,坐待政府吩咐著怎樣去做,而是要先知先覺,自發地自求出路,這才是對國家、對社會應有的職能。 回省過去的二十年,正是香港社會大變革的時代,可是一向靠殖民地政府約束慣了的大學,不知inform香港該怎麽做,只知恭聽上命。這也難怪,可是事實卻是大學連上命的工作也做得差勁!那才要命。最明顯的例子是當身為學者出身的衛奕信出任港督期間,他inform了有關大學,要開辦一間新的法律學院,而且要與現有的香港大學的法律學院有別,當時城市大學仍未誕生,在港大與中大之間,不能找前者而應找後者負起創辦一間新的法律學院,是順理成章的事。於是中大被informed而開始準備工作,但是掌校者小心有餘,謀事不足。不是「聞雞起舞」立刻全面展開工作,而是「前門怕狼,後門怕虎」,遲遲不敢探出頭來,偃旗息鼓式地在政府行政系內開辦不足為法律學位的課程,只請了三位講師,而且也成立中國法律的圖書室,佔地也只有兩間辦公房,藉以期望能博得政府垂青。 估計衛奕信期望的是要辦間以中國法律為縱,以英國法律為橫的「縱橫交錯」的中英法律教研基地。但是中大的進度太慢,等呀等地要政府撥款,不知自行找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