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及期貨條例》中介人
持牌法團
註冊機構
持牌法團 (Licensed corporation)
進行受規管活動
短期持牌法團
短期牌照不多於三個月
只可進行3,7,8,9受規管活動
註冊機構
進行受規管活動
認可財務機構(即銀行或存款公司)
持牌代表 (Licensed representatives)
臨時持牌代表
短期持牌代表
負責人員 (RO-Responsible officers)
本身是持牌代表
積極參與或監督受規管活動
被持牌法團任命為負責人員
被證監會核准為負責人員
主管人員
持牌法團:負責人員
註冊機構:主管人員 (Principal)
中介人的有聯繫實體:直接負責監管該有聯繫實體收取或持有該中介人的 客戶資產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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