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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得議政

2013-8-6 11:47:05

【文:孤舟釣叟】

電影《寒戰》中有兩句對白比較少人引用。第一句是ICAC調查員,查問署理警務處處長為何對大筆現金作出不合常規的安排時說 : 「… 下午那個鐘頭,你係全香港實際上最有權力的人。」

這句話意味深長,需要花點時間了解。

以武力而論,香港駐有解放軍五千,就算沒有增援,實力遠在二萬五千警察加上五千輔警之上。不過出動解放軍需要中央政府批准,程序上要花費時間,特首對解放軍也沒有指揮權,那權力屬於中央軍委會,所以特首保請出動解放軍,並沒有增加權力,反而是降低自己的權力。

作為香港人,連同所有政府官員在內,唯有一動用武力權力與能力的機構,就是警隊,就算特首也不能自己拿著槍支軍火。在電影中,署理警務處處長從政府金庫提取了九千萬以上現金(不知現實中是否可行),令自己同時擁有即時動用武力以及大筆金錢的能力,因此就成為了「最有權力的人」。

在執法機關之中,警員係唯一可以長時間配槍,可以常規地運這個高度武力的人員,所以他們的角色最為特殊。

警員擁有這個權力,因為他們保護安全、維持跌序、在前線執行法律,甚至處理大小事項。就算警察,用另一個模式存在,例如古代的差役,他們的工作仍舊不會消失。

所以,寒戰中也有這樣的提問: 「一個城市,可以無ICAC,定係可以無警察?」

我們不可以沒有警察,那麼究竟我們對他們有甚麼制約?

對壟斷武力的團體施加控制,是人類社會,開始脫離全民全時間作戰的問題。自古以來,武力和權力是同一件事情,所謂槍桿子裡出政權,並不是新的概念,而是最自然的存在,在某些社會,例如遊牧民族、封建制,政權同時兼有武力,不過社會組織擴大和進步,讓各功能出現分工,政府負責組織和指導社會運作,武力團體例如軍隊、警察(古代的官府差役)負責安全和跌序,民眾專注於經濟。

武力團體需要嚴加控制,因為他們有能力推翻政府,將武力施於他們社會的管治者以及民眾,所以無論甚麼政體,政權都盡量對武力團體施加制約。極權的團體,通常要求軍隊對政權個人效忠,實際上就是成為權力者的「私兵」。即便如此,政權通常還是對武力團體不放心,會透過各種方法加以牽制,最明顯的就是宋朝不斷削弱軍官的權力。這些控制,通常在武力並不吃重的時候有效,每當出現動亂,武力團體,又會再次取得強大影響力,就像民國時代中國出現的軍閥化情況。

在現代國家屬於人民,執政者擁有「私兵」不能被接受,何況執政者會輪換,無法實施個人效忠無從,所以通常將效忠對像定為整個團體,例如警察忠於所屬社群,軍隊忠於國家。

老實說,要軍人、警察經常運用武力,甚至高度暴力,與人類文明教育強調安穩和平相違背,因此要讓軍隊及警察運用武力合理化,就要將武力區分為正邪,再告訴武力團體成員,他們的行為屬於正義,同時也告訴社會大眾,這些人是正義的化身,他們不怕犧牲,對抗敵人,除暴安良,好讓民眾對這些擁有武力的人放心,亦方便軍、警在社會中招募人手。

這做法,卻會在武力團體中,形成另一種自我的價值判斷,同時提高自身的優越感和對自身團體的認同。正面發揮的時候,這些思想會提高軍、警的工作效率,另一些時候,會讓武力團體脫離社會和政權,私自運用武力,將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社會之上。

這就是某些國家經常出現軍人成為特定政治勢力,三不五時推翻政府的原因。有些時候,的確基於軍人的野心,不過能夠號召大量手下服從,進行非法行為,很大原因,還是因為政變發動者能夠鼓動軍人正義的心理。

最極端的情況,就是第二次大戰前的日本,由於軍隊不屬於政府而直屬於天皇,而天皇又不直接視事,軍頭門就照自己想法行事,結果軍隊三不五時威脅不加入政府引發倒閣,逼使政府走上軍國主義路線。

所以現代社會必需依照軍隊、警察及其他擁有武力的定團體,完全政治中立,不止不能支持某些政治團體,不得忠於某政治人物,而且不能組織表達政見,甚至連勞工的基本權利,例如罷工都受到限制。另外,對於軍人、警察運用武力的程序,都受到嚴密控制。

這無疑是奪取了軍人和警察的部份權力,不過那是因為社會已經給與他們獨有的大權,必需加以制衡。這完全切合現代社會的價值,而且軍人和警察真正是如他們所說為社會犧牲的話,這些權利被犧牲,是有其必要。這些規矩,目的就是防止擁有使用武力的人,同時擁有對使用武力的決定權,正正是切合良好管理的條件,實際上,這個也實施在大量公務人員身上,並不特殊。

從另一角度講,我們假定沒有軍人和警察會為自利,而對自己的團體動用武力,但是武力團體的專業技術,是有效地運用武力,以及依照指示來實施工作,警察是偵查罪案、防治罪犯、平息糾紛的專家,軍隊的專業則是消滅擁有高度武力的對手。他們對政治、司法、經濟、民生、福利還有大小事務,知識和判斷並不比一般市民高,因為他們要花大量時間,學習和應付高度困難的技能,他們用於其他事務的時間和資源一定不多,讓一小部分武力團體領導人對這些問題作出判斷,無論軍、警的領導人職級多高,他出錯機會實在與一個尋常市民無異。

以上原理顯淺易明,真正的難題,是當警察和軍人,在一個未到現代水準,甚至是全然極權的情況,應該奉行中立,照規條執行任務,還是運用武力,對抗暴政,伸張正義?大多數身處現代社會的人會說是後者,然而處於實際情況,並不是一句便可說完,看看埃及的情況就會知道。

( 作者簡介:30歲,華裔,打工仔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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