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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為何只輸出「霸權」,不輸出「良心」?

2014-2-18 17:19:41

﹙圖一﹚新鴻基在佛山的「瀧景」樓盤。最初因見到樓盤的名子用繁體字寫有點驚喜,但一看到新鴻基地產五字用簡體字寫,驚喜的感覺便消失了。

﹙圖一﹚新鴻基在佛山的「瀧景」樓盤。最初因見到樓盤的名子用繁體字寫有點驚喜,但一看到新鴻基地產五字用簡體字寫,驚喜的感覺便消失了。

【文:何榮宗】

在香港,「地產霸權」四字早已成為公共話說﹙public discourse﹚,但在云云地產商之中,一說到新鴻基,港人內心或多或少都感到為難,因為新鴻基建的樓宇質素是公認的高,而每當在友人面前說自己住的是「新地樓」時,總是給人一種優越感。此外,新鴻基處處擺出一副「良心企業」的模樣,領導層郭氏兄弟又是出名虔誠的基督徒,還記得2009年環球貿易廣場地盤發生工業意外,六個外判工人死亡,翌日,郭炳江到達現場,宣佈地盤停工,他含淚地表示「好難過和傷心」,向每多死傷者家屬發放一百萬元恩恤金,並承諾負責死者子女的教育費等,老實說,那刻,我們都感動了。

然而,今年1月10日,當我跑到一個距離香港三個小時車程,叫佛山瀾石的地方,一提起「新鴻基」三字,當地居民都咬牙切齒。那兒一個龐然的豪宅樓盤「瀧景」正在興建﹙圖一﹚,年報資料顯示新鴻基佔整個計劃80%權益,其餘20%屬於一家中資背景的在港上市公司「合景泰富」,亦即是說新鴻基在「瀧景」計劃上有主導權。

我指着樓盤問:「原本在這裏的居民到哪裡去了?」
「都搬走了!」居民道。
他們說「瀧景」的每坪售價約為20,000至30,000人民幣,我很直覺的問:「〔哪對原來的居民〕怎麼個賠法?」
一個居民說:「5,000元一坪(1), 一坪換一坪。」
「差那麼遠?﹗」我說。
「再給你一個臨遷費,讓你到外面租樓住,說兩年後回遷到在另外一地方建好的房子。」
「〔由2010年到〕現在都過兩年了,回遷屋建好了嗎?」我問。
「當然沒有﹗所以我們看不到現樓就不走﹗」他答。但「不走」這二字意味着甚麼呢?

走進一户未遭强拆的家庭,一個83歲的婆婆嚷着說要守着祖屋,屋內還有一個89歲患病的丈夫和50歲的智障女兒,婆婆投訴玻璃窗都被黑社會份子砸破了,只用布遮蓋着﹙圖二﹚,三更半夜經常有人放鞭炮,她說有關部門只願意賠償十多萬,根本買不到新房子。陪同探訪的居民說如果不是婆婆家裡有老人家病重,怕老人在強拆過程中有閃失,他們早就動手了,而現時還頂得住強拆勢頭的,據說大都是因為「家有一(病)老」,而更多的情況是自己好端端的一幢房子被移為平地。

﹙圖二﹚窗户被黑社會份子砸破

﹙圖二﹚窗户被黑社會份子砸破

38歲的葉六妹正是云云強拆苦主的俵俵表表者。六妹是個瘦弱的女士,本身就活在一個不容易的家庭,家中有73歲沒有退休和社會福利的家公,有68歲患長期病患兼行動不便的家婆,40歲身患肝硬化的叔仔,4歲上不到戶口的侄子,還有8歲大腦癱的外甥 (2)。

生活困苦,但一家十口總算活在一個祖先幾代留下、,約110坪米的祖屋之內。2009年開始有人說「舊城改造」;2010,年新鴻基開始進駐該區;2011年開始不斷受到黑社會份子的滋擾;2012年4月收到法院寄來的《房屋拆遷行政裁決書》,要她一家限時搬出,她心知不妙,知道限期後不搬出便會鏟泥車臨門。但苦於沒法律知識,又沒人正式找她談賠償,事件一直拖到2013年6月中旬,滋擾明顯升級了。

同月15日下午,8名黑社會份子用棍砸破她家所有窗戶後離去(3) ,她打電話報警,警察竟說:「誰叫你不走,你不走的話,就是這樣的下場﹗」10月23日,法院一名姓阮的職員帶同幾位不願給名片的人說要跟她談賠償,這還是首次有人跟她談判。當日沒有達成協議。一個月後,11月21日凌晨,5名黑社會份子入屋倒亂。二十天後,即12月11日,真正的噩夢終於來臨。

當天,六妹本在開往廣州的地鐵上,突然電話響起,家公打來,說有十幾名警察把他和他家婆圍住,另外數十人正往外搬東西﹗六妹馬上掉頭返回家,慌亂之間不斷撥打110報警,還打了北京地區的110,而在家門口迎接她的上百名警察卻把她堵在屋外,經幾番翻周節折騰方讓她進去,但家裡已被全搬空了﹗她激動地找人理論,過程中法院那一個姓阮的突然大喝一聲,身邊數人猛地衝上來把她的口堵住,抓她的頸、扭她的手,六妹本能地爭扎,過程中張口咬了叉着她頸的手,就這樣,一陣強烈的電流把她撃昏了。

之後,她感到有人用手銬扣住她雙手、用抹布堵她的口、用膠帶捆着她的腿、還解下她自己身上的腰帶在她頸上打結,接着用力一扔,她被拋進一輛麵包車箱裡,「呯!」的一聲,頭部也不知撞到什麼,六妹就暈過去。模糊醒來時,感覺四肢很麻木,有五個人﹙二男、三女﹚正死死的用腳踩在她身體,六妹罵了幾句,他們再次用電棒電她,又再次暈倒。醒來時,警察竟說要告她「以暴力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要拘留她十五天,當時沒人告知她的權利,沒有叫她請律司,手機被拿走,事後連手機上的錄音和視頻都被刪除了。走出警局時,屬於自己的屋被剷平了,跑到醫院治病,竟不讓她住院,住院部醫生說:「如果我給你住院,我就會沒有這份工作。」頭部受了腦震盪而得不到治療,整天覺頭痛,六妹被迫辭了工作休養。﹙圖三﹚

﹙圖三﹚葉六妹站在的廢虛,原本是她的家。背景為新鴻基在佛山的「瀧景」樓盤。

﹙圖三﹚葉六妹站在的廢虛,原本是她的家。背景為新鴻基在佛山的「瀧景」樓盤。

葉六妹經歷的是一種野蠻暴力式的「霸權」,然而更深層次的「霸權」是地產利益集團成功勾結擁有公權力單位,繞過重重的法律關卡,而最終導致民產被侵佔,人身安全被傷害。

隨便舉些例子。根據《土地管理法》 (4),所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必先符合當地的「總體規劃」,而就居民所知在2009年時,有關部門是以「舊城改造」的理由徵收土地,而《規劃法》 (5)又規定了舊城區的改建要以公益事業和保留傳統風貌為原則,但新鴻基南中國區總經理黄少媚最近才表明集團在2009年已斥資90億元投資該項目(6) ,即是由一開始這項目的性質就是商業開發,而「瀧景」項目擺明是個豪宅樓盤,與公益和文化保育無關。

而據「合景泰富」09、10年年報的資料顯示,新鴻基是通過持有兩間註冊股本每股1美元的英屬處女群島﹙BVI﹚公司的股份﹙Lyntondale Holdings Limited與Bonserry Investments Limited﹚而獲得土地的發展權。問題是究竟原瀾石居民「集體擁有」的土地如何﹙有否?﹚通過《土地管理法》和《規劃法》兩部法律,把土地用途由「舊城改造」轉成「商業開發」? 又如何在極短的時間內,把業權轉移到兩間不知名的BVI公司手上?值得注意的是,通過持有和轉售BVI公往往是中國的貪官污吏謀取見不得光的錢的慣常技倆。

又例如,根據法律(7) ,法院要強拆葉六妹的房子,有關人士要向她提供包括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六項材料,但在強拆前後,葉六妹從未看過這些材料,所以整個強制執行拆遷很有可能是不合法的。

論證証至此,我不禁要問新鴻基作為市值超過2,500億港元的企業,作為香港出名的「良心企業」,為甚麼可以眼見葉六妹這樣種事情的發生而不伸出援手? 網上不是早已報導了一段有關她「一家九口,無家可歸」的視頻嗎 ?更何況這個項目在改變土地規劃用途、權益轉讓,以至強制執行拆遷都存在法律疑點?事實上,在我考察過程中,葉六妹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有在強拆過程中財物被盜的;有騙業主到拆遷辦在白紙上簽名,再製造個假文件把業權轉讓的;有政府員工因不願意交出業權而被辭退的各種寃屈,五花八門,層出不窮,而當中牽涉的法律更有甚於本文提到的,但基於空間和各種原因不能盡錄於此。我只能慨嘆為甚麼新鴻基只向大陸的同胞輸出「霸權」,而不輸出「良心」?

 

注:

1)有居民說有些賠得高一些至6,200元。

2)葉六妹與其餘家人資料如下:1. 葉六妹,38歲,女私人企業打工,有社會保險;2. 丈夫:男44歲,自由職業,無社會福利;3. 姑仔:39歲,無職業,在家帶兒子,大仔患冑腦癱等病症;4. 姑丈:年齡不詳,自由職業,無社會福利;5. 叔仔老婆:資料不詳;6. 六妹兒子:12歲。

3)詳見2013年6月17日《佛山日報》〈瀾石兩留守戶住它遭襲〉

4)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條。

5)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一條。

6)2013年12月13日《羊城晚報》〈新鴻基瀧景花園開放〉; 2013年12月11日《珠江时报》〈新鸿基地产“泷景”正式开放〉。

7)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條。六項材料包括:(一)徵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二)徵收補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徵收人、直接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四)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五)被執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8)http://v.gdtv.cn/html/ItemId63/2013-12-11/110321.html

 

原題為〈新鴻基為何只輸出「霸權」,不輸出「良心」?考察佛山市瀾石區強拆事件後有感〉

作者簡介:香港城市大學副教授何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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