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
P20 | 評論/投資-中港評論/國際投資 | 政治學視野 | By 鄭赤琰 2002-03-16
最近香港的學術界議論紛紛,議題不少,有的為大學的私營化問題探討,有的為大學如何定位或排位在爭吵,更多的是討論有什麽辦法可為大學教授、大學經費、大學資源作更好地「瘦身」或「善用」。而大學當局則感到了「山雨欲來風滿樓」,開始了他們的「執生」打算,有的展開了一刀切的「屠老」行動(人類學家發現敬老與屠老是一個族群或社會組織興衰的分水嶺)。有的則從副學士學生身上找求生資源;有的則想到借外國著名大學的功力來救命;有的則吵政府要外來的生源,以求養生之道;林林總總,讓有宏偉大學教育抱負的教育家不忍卒睹。
要自發地求出路
不錯,一個社會的轉變,作為這個社會的最高教育的「廟堂」,必須負起的責任,不是自我求生(若落得如此下場︰這與「難民」有何分別?!),不是「遵照」(conform)什麽上命,而是對國家與社會的發展持著既通且靈的智能,前者是聽命的取態(to be conformed),而後者則是啟發的職守(to inform)。即在一個社會的巨變仍未打到頭上來之前,大學不能後知後覺,坐待政府吩咐著怎樣去做,而是要先知先覺,自發地自求出路,這才是對國家、對社會應有的職能。
回省過去的二十年,正是香港社會大變革的時代,可是一向靠殖民地政府約束慣了的大學,不知inform香港該怎麽做,只知恭聽上命。這也難怪,可是事實卻是大學連上命的工作也做得差勁!那才要命。最明顯的例子是當身為學者出身的衛奕信出任港督期間,他inform了有關大學,要開辦一間新的法律學院,而且要與現有的香港大學的法律學院有別,當時城市大學仍未誕生,在港大與中大之間,不能找前者而應找後者負起創辦一間新的法律學院,是順理成章的事。於是中大被informed而開始準備工作,但是掌校者小心有餘,謀事不足。不是「聞雞起舞」立刻全面展開工作,而是「前門怕狼,後門怕虎」,遲遲不敢探出頭來,偃旗息鼓式地在政府行政系內開辦不足為法律學位的課程,只請了三位講師,而且也成立中國法律的圖書室,佔地也只有兩間辦公房,藉以期望能博得政府垂青。
估計衛奕信期望的是要辦間以中國法律為縱,以英國法律為橫的「縱橫交錯」的中英法律教研基地。但是中大的進度太慢,等呀等地要政府撥款,不知自行找人力物力資源,只知conform於政府,不知自我創造條件。最後竟被一個行政局「大佬」當著高鈣低脂的「安怡」奶粉來餵他的「寶貝」城大,於是法律學院就這麽樣在中大的手中溜走了。不該的是中大最後也放棄了衛奕信這個好主意,三名講師留在政政系一籌莫展,中國法律圖書室也告化整為零,變成慘淡收場。
反觀城大,自從有了法律學院以後,風風雨雨,不但不知發展中英法律「縱橫交錯」的創世紀文明創造,反而師法港大的法律學院,變成「邯鄲學步」,不知發展中英雙語的優勢,只知怪自己師生英語水平不如港大(港大城大歷史地位不同,註定招生好壞有別,不知變通,肯定授柄已人!)。不是城大法律學院無有識之士,而是發展定位錯了,即使有人才不知「聚焦」,光輝還是不會發在大學身上,像梁美芬博士搭建的中英法律雙語橋樑工作,把中國個案法的巨大翻譯工作向英國普通法世界推介交流,卻從開創到現在得不到政府的賞識(曾向大學撥款委員會申請資助不成),因為政府不識輕重,倒也難怪,大學本身不知器重,那才不該,歸咎其因,主要是本身發展定位有問題。
是作出全面檢討的時候了
另一個糟糕的只知conform而不知inform的例子,是不敢也無能突破政府的規範,向香港境外招生,尤其是向大陸招生。過去殖民地統治下,政府本身怕發展本地的知識人才,怕香港充分發揮其智識功能的結果會動搖殖民地統治基礎。九七過後的政治大變動後,接著而來的是香港要成為中國現代化的窗口,這個重任,不但需要有一流的科技學者,同時也要有更大的一流生源,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一個科技的生態環境與其學術風氣。否則勢難成氣候。這個工作本應由科技大學擔當起來。可是自成立至今,這個大學的表現給人的印象也是conform多過inform,有兩點表現表露出來︰其一是招生的生源遲遲未有突破,既不知從亞太區裏其他地方開拓生源,更不知從大陸引進學生。
美國早在八十年代初已能大批從中國吸取一流的科技生源,為什麽香港不能?政府有規範?財政與法令的規範?為什麽不inform政府作出改變?為什麽徹頭徹腦地要conform於政府的規範?學術自由的尚方寶劍去了哪裏?除了生源問題外,港府在港投下巨大財力去建造高新科技園的計劃,科大無法做到inform政府,讓政府盲目行事,讓自己既無阻止的專業能力,更無參與成事的角色,最後連外來的經濟學者也知道這是個大失策失敗的計劃?科大的桂冠有光嗎?
類似上述的例子俯拾即是,但港府不知展開方面研究其弊,九間大專也不知inform有關方面,是誰之過?是作出全面檢討的時候了!而檢討的第一個原則就是︰讓大學來主導,絕對不要財政部來教導,因為其動輒拿錢來當作控管的教條,這做法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P20 | 評論/投資-中港評論/國際投資 | 政治學視野 | By 鄭赤琰 2002-03-16
最近香港的學術界議論紛紛,議題不少,有的為大學的私營化問題探討,有的為大學如何定位或排位在爭吵,更多的是討論有什麽辦法可為大學教授、大學經費、大學資源作更好地「瘦身」或「善用」。而大學當局則感到了「山雨欲來風滿樓」,開始了他們的「執生」打算,有的展開了一刀切的「屠老」行動(人類學家發現敬老與屠老是一個族群或社會組織興衰的分水嶺)。有的則從副學士學生身上找求生資源;有的則想到借外國著名大學的功力來救命;有的則吵政府要外來的生源,以求養生之道;林林總總,讓有宏偉大學教育抱負的教育家不忍卒睹。
要自發地求出路
不錯,一個社會的轉變,作為這個社會的最高教育的「廟堂」,必須負起的責任,不是自我求生(若落得如此下場︰這與「難民」有何分別?!),不是「遵照」(conform)什麽上命,而是對國家與社會的發展持著既通且靈的智能,前者是聽命的取態(to be conformed),而後者則是啟發的職守(to inform)。即在一個社會的巨變仍未打到頭上來之前,大學不能後知後覺,坐待政府吩咐著怎樣去做,而是要先知先覺,自發地自求出路,這才是對國家、對社會應有的職能。
回省過去的二十年,正是香港社會大變革的時代,可是一向靠殖民地政府約束慣了的大學,不知inform香港該怎麽做,只知恭聽上命。這也難怪,可是事實卻是大學連上命的工作也做得差勁!那才要命。最明顯的例子是當身為學者出身的衛奕信出任港督期間,他inform了有關大學,要開辦一間新的法律學院,而且要與現有的香港大學的法律學院有別,當時城市大學仍未誕生,在港大與中大之間,不能找前者而應找後者負起創辦一間新的法律學院,是順理成章的事。於是中大被informed而開始準備工作,但是掌校者小心有餘,謀事不足。不是「聞雞起舞」立刻全面展開工作,而是「前門怕狼,後門怕虎」,遲遲不敢探出頭來,偃旗息鼓式地在政府行政系內開辦不足為法律學位的課程,只請了三位講師,而且也成立中國法律的圖書室,佔地也只有兩間辦公房,藉以期望能博得政府垂青。
估計衛奕信期望的是要辦間以中國法律為縱,以英國法律為橫的「縱橫交錯」的中英法律教研基地。但是中大的進度太慢,等呀等地要政府撥款,不知自行找人力物力資源,只知conform於政府,不知自我創造條件。最後竟被一個行政局「大佬」當著高鈣低脂的「安怡」奶粉來餵他的「寶貝」城大,於是法律學院就這麽樣在中大的手中溜走了。不該的是中大最後也放棄了衛奕信這個好主意,三名講師留在政政系一籌莫展,中國法律圖書室也告化整為零,變成慘淡收場。
反觀城大,自從有了法律學院以後,風風雨雨,不但不知發展中英法律「縱橫交錯」的創世紀文明創造,反而師法港大的法律學院,變成「邯鄲學步」,不知發展中英雙語的優勢,只知怪自己師生英語水平不如港大(港大城大歷史地位不同,註定招生好壞有別,不知變通,肯定授柄已人!)。不是城大法律學院無有識之士,而是發展定位錯了,即使有人才不知「聚焦」,光輝還是不會發在大學身上,像梁美芬博士搭建的中英法律雙語橋樑工作,把中國個案法的巨大翻譯工作向英國普通法世界推介交流,卻從開創到現在得不到政府的賞識(曾向大學撥款委員會申請資助不成),因為政府不識輕重,倒也難怪,大學本身不知器重,那才不該,歸咎其因,主要是本身發展定位有問題。
是作出全面檢討的時候了
另一個糟糕的只知conform而不知inform的例子,是不敢也無能突破政府的規範,向香港境外招生,尤其是向大陸招生。過去殖民地統治下,政府本身怕發展本地的知識人才,怕香港充分發揮其智識功能的結果會動搖殖民地統治基礎。九七過後的政治大變動後,接著而來的是香港要成為中國現代化的窗口,這個重任,不但需要有一流的科技學者,同時也要有更大的一流生源,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一個科技的生態環境與其學術風氣。否則勢難成氣候。這個工作本應由科技大學擔當起來。可是自成立至今,這個大學的表現給人的印象也是conform多過inform,有兩點表現表露出來︰其一是招生的生源遲遲未有突破,既不知從亞太區裏其他地方開拓生源,更不知從大陸引進學生。
美國早在八十年代初已能大批從中國吸取一流的科技生源,為什麽香港不能?政府有規範?財政與法令的規範?為什麽不inform政府作出改變?為什麽徹頭徹腦地要conform於政府的規範?學術自由的尚方寶劍去了哪裏?除了生源問題外,港府在港投下巨大財力去建造高新科技園的計劃,科大無法做到inform政府,讓政府盲目行事,讓自己既無阻止的專業能力,更無參與成事的角色,最後連外來的經濟學者也知道這是個大失策失敗的計劃?科大的桂冠有光嗎?
類似上述的例子俯拾即是,但港府不知展開方面研究其弊,九間大專也不知inform有關方面,是誰之過?是作出全面檢討的時候了!而檢討的第一個原則就是︰讓大學來主導,絕對不要財政部來教導,因為其動輒拿錢來當作控管的教條,這做法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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