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16 16:42:45
【文:葉問】
作者按:教育局電子郵箱: edbcomp@edb.govhk
親愛的吳克儉局長你好:
我是XXX中學XXX年級學生XXX。 局長昨天的言論令我寢食難安, 故今天特去信給尊貴的局長你, 以解煩憂。 通識教育的今日香港單元內, 有涉及公民參與的議題。 老師教我們應該在能力範圍內多參與政策討論和研究, 就政府的諮詢文件多發表意見。 也有教我們一些外國的公民參與的例子, 其中有包括馬丁路德金和曼德拉的公民抗命故事, 令我印象深刻, 也讓我知道面對不合理或違反人權的事時應當如何自處。
如今香港面對政改諮詢, 老師教我們要清楚檢視現行各大政改方案的利弊, 我們才發現大部份方案, 尤其香港政府及中央政府認為合格的方案, 皆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中第二十一條的人人擁有平等選舉權, 包括提名權, 參選權, 及投票權。 這些方案讓少數特權階級, 按他們自身的利益去決定了香港的命運, 我認為這並不是普及而平等的選舉。
眾多方案中, 我認為現在行之有效的區議會及立法會的選舉辦法, 即公民提名, 是最平等且具廣泛代表性的選擇辦法。 既然香港已有選舉是以公民提名的方式進行, 我不明白為何這是激進而且勞民傷財的方法。 我未夠18歲, 我沒有投票權, 但並不代表我沒有自由意志及判斷是非的能力。 如果到最後真的要靠佔中, 政府才會「俾條路來行下」接受公民提名, 我一定會參與佔領中環運動。 這不是為私的, 搶劫強姦的那種犯法, 而是為公的, 爭取基本人權, 挑戰惡法的公民抗命。
局長你說佔中不可能不犯法, 又有團體說老師如果知道學生佔中而不阻止亦應負上責任, 要被檢控或撤銷教學資格。 奈何在你說這番說話之前, 老師已教完今日香港這部份。 根據你的邏輯, 我們的老師可能已教唆我們參與佔領中環。 為免陷我們的老師於不義, 我現在先讓你知道我會積極考慮參與佔中, 希望你能動員積極阻止我參與犯法行為, 不要把責任放到我們的老師身上。 如果你沒有成功阻止我的話, 也請你負責任地辭官歸故里。
此致
XX中學學生
XXX敬上
p.s. 佔中是和平抗命, 拜託局長你要求警察不要使用暴力, 就沒人會流血受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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