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律師「陀衰家」
2014-6-17 11:59:21
【 文:陳在莒 】
繼上次面對本地英語傳媒堅決隱藏自己英語會話能力之後,香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再次出來面對傳媒,亦再次成功佔到傳媒版位。
法律界對林新強今次以香港律師會會長名義挻中共剛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之反應,跟上次林新強拒絕以英語回應英語傳媒相似。
「他不代表我!」;
「乜人嚟㗎?」;
「將他跟公義代表香港大律師公會相比,真是對大律師們的不敬甚至是侮辱……」;
「這是我第一次知道法律界有這樣一個人……會長來嗎?」
上述之留言,筆者在林新強佔領傳媒版位,幫黨出聲之後12小時內收到由法律界「行家」傳來的,不小於三十個。
會長成功佔領的又不只傳媒關注,業界內熱烈討論的正是由他的言論所引發之「三權分立」、「司法獨立」、「互相監察,牽制權力,防止獨裁,杜絕貪腐」這些不怎麼艱難概念。這些正是我們法律界的「祖宗家訓,神主版基石」,亦是作為律師的基本道德操守。莫說是法學院一年級學生,就是中學生也不會混淆這些常識(common sense),但現今要由《共匪白皮書》來個「革命性的新定義」,再由一眾「現代香港版趙高」向香港市民闡述何為鹿,何為馬,再為香港法官們繫上「愛國」緊箍咒?
老共不是傻子,他們早就看準捍衛獨立思考,自由民主的三大支柱專業 — 教育、傳媒、法律。教育是老共最放心的。將幾個爪牙滲入校董會,配合主流腦麻痹軟體公務員校長老師呆子娃娃家長事就成。而傳媒嘛,看老共白花銀攻勢,旨使黨羽爪牙買下的電子及文字傳媒不就清楚了嗎!還有梁匪的收回再拍買電訊頻譜,真正的戲肉呀!這個第四權就只靠極少數的幾個良心去維繫。至於司法界,老共深明英國人在這位兒留下的「茶漬」最深,所以他們以最大的「耐心」去滲透。
主權交匪已十多年了,老共在司法界的「經營」也到了「收成期」。
執法方,老共揀卒精明,梁匪不用說,先李少光,再來黎棟國,皆為「忠賢」!再配上曾偉雄這個每天不乏厥詞的小丑爛頭卒。警察已被分為「良心警察」及「黑心公安」兩極。抹黑,毒打,吐口水,又是老共的拿手好戲。「隔離公司(ICAC)」呢?小家湯不談,就是看見這個現任的,看他的談吐,思維邏輯,還有甚麼好說!
司法界當然要談法官。當大家留心裁判法院對有政治背景及不同政見人仕的判決及判刑,大家就看見甚麼是「親疏有别」。事實上,政府棄「上了岸不用俾面誰」的資深律師不求,改聘以「樓未供完仔女開支大」的年輕律師為法官,尤其裁判官,再配上個「暫委」,「暫委」再「暫委」的「脅持制度」,司馬昭之心,不只行内人可見,外行人細心想想,當可明白老共「知人性」這個强項。
共匪的組織經營能力亦是沒話說的 。君以為老共就是只往業界上頭弄?那還請大家多加留意我們的「法律學院」及「法律學生」。看見先進法治國家西方人教授甚至學生跟國語拼音名字的比例嗎?只要跟他們交流過的,君就明白這十多年來老共的上下其手。當代英治下訓練出來的「茶漬」年邁退下之時,就是「法治」這塊五勞七傷的奠基石徹底粉碎之日。
當有一天,原本良好的法律制度,被共匪甚麼白皮書黑皮書而說穿了為撕下面皮書强行僭建,再由堅持「收藏」會話能力不說英語的律師,或者由自稱白人國家畢業但在廟堂裏連說句簡單英語粗口都詞不達意的妖孽去解釋、演繹時,到時香港跟「温州」、「長沙」、「武漢」又真的「融合」得跟「曾黑影」、「梁斯姑」、「吳得掂」、「林新強」一樣seamless了!
還是要向讀者交代我對那三十多個行家的回覆 : 「兄弟姊妹律師們 : 您(們)作為律師公會會員,就必須要為自己運用及/或沒有運用來選會長及執委的一票之決定負責。與其現在暴跳如雷哭訴給陀衰,倒不如6月22日及7月1日作出一個尊重自己的抉擇好了!」
這也是筆者對全港市民之吶喊!
( 作者簡介 : 「在莒」為筆名,執業律師,副業法團校董會校董,尊崇「善惡、對錯、優劣、美醜」價值觀,歧視「指鹿為馬」共匪森林野獸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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