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還港視一個解釋
2013-11-4 10:51:06
【文:香港人】
先作利益申報,本人是香港電視網絡(下稱「港視」)的前員工之一。2013年10月15日,政府公布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結果,結果由一直的「發牌無上限」變成「三揀二」,更令普遍香港人失望的,是王維基的港視未能取得牌照,更在跟隨的星期日有數以萬計的市民因此上街。
10月15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政府在發牌一事上,是根據「一籃子因素」決定,更9說「循序漸進」,為政府只發出兩個新牌及香港電視不獲發牌解畫。其後特首梁振英及多名行政會議成員亦開腔,指政府在發牌一事上,是根據顧問報告、公司財力等多個「標準」而決定,過程符合程序公義,無政治因素等等。
既然政府覺得發牌一事有確實理據,為何到現在亦不肯交代「港視」的「死因」呢?多間傳媒得到聲稱是行會的文件,文件中亦指市場是可以容納多三個免費電視台,亦無任何拒絕他們申請的理由,為何政策會變成「三揀二」呢?如果正如顧問報告所言,「港視」在三個申請者中,得分是第二,為何在「三揀二」下,「港視」會出局?文件中又指,如果要改變政策,需要再向市民及三個申請者諮詢,為何政府不進行諮詢,而只是向三個申請者作申述,但不容許他們修改申請書的內容呢?
對於以上問題,政府不作回應,反而有傳媒引述「權威消息」,指出「港視」不獲發牌的原因,包括是「港視」提出有30條頻道是太進取,今日又有報導指免費電視市場廣告收入難以支持五個電視台、申請者的財政可持續性等等。但是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表示,這些「權威消息」與行會討論的不符,為釋除公眾疑慮,何不公開政府的理據,讓「港視」「死得眼閉」呢?
梁振英表示,行會有保密制,不可能公布有關發電視牌的細節,但近日多名前行會成員,包括唐英年、周一嶽、王永平等前官員,都認為政府在此事件上應多解釋,釋除公眾疑慮。在2000年,政府公布收費電視牌照申請結果時,當時的官員都有解釋部份申請者不獲發牌的理據,為何今次又要保密呢?
如果立法會不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要求政府交出發牌事件上的文件,梁振英都不會答應立法會議員林大輝,在數日內公布更多發牌的細節。如果梁振英的解釋未能釋除疑慮,11月6日可能會有數以千計人士包圍立法會,希望政府給「港視」一個解釋。另外,希望部分功能組別的立法會議員,支持立法會運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發牌事件,還「港視」一個交代。
作者簡介:傳媒工作者、香港電視網絡前員工,愛就傳媒百態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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